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离婚的话,孩子户口由于某种原因不在父母名下,涉及抚养权问题吗?协议说明孩子归谁抚养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9-03-30 16:0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可以保障子女所需费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子女全部抚育费。
  • 您好,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应已对子女问题有明确适当的处理。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育费给付应有明确约定,一方不履行抚育费的给付,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育费。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应对抚养权及抚育费有明确说明。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如您哥和您嫂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解除了同居关系。双方对子女问题没有协商解决,对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法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10周岁以上) ,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需给付子女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工资的20%-30%确定,给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