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锡XX劳务签的合同到南京XX做小时工16天,因为离职被扣了三分之一的工资。我们按合同做满了,可是还是被扣钱。我们的中介公司说是他们上面的公司扣的,请问该怎么办

2019-03-30 16:11: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结清工资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1、社会保险的缴纳一般要求在每月10日前,用人单位发工资一般在月底或下月,因此,缴保险和发工资之间存在着时间差。
    2、如果职工当月办理了社会保险,而当月没有工资发放的话,可以在下月将本月和下一月的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部分扣除,以后,每月扣一次就可以了。
  • 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如果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依法支付相应的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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