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父母离婚!母亲的户口还能迁移回原住地嘛?要是可以迁流程是那些?

离婚
2019-03-30 16:3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与前妻的户口所在地无关的,其户口不迁走,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户口本同址分户;
      3,离婚后的继承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指明由当事人继承的遗产,都与前妻无关;
      4,拆迁的利益享受,是以当地的拆迁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一般来说,只有户口在当地,而没有房产的,也是不能分得拆迁利益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一)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二)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三)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四)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五)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六)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七)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八)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九)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十)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十一)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十二)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十三)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十四)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十五)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十六)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十七)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一)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凡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即可)
  •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