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我借给XX 5000元。借款人写了一张借据,担保人签了名。现在我找不到借款人了。担保人可以找到它。我想起诉要钱。担保人有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2-06-05 07:0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要看具体情况。担保方式有两种,一般担保或连带担保。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责任
  • 借据所约定的担保人的义务,属于连带保证。你可以选择以借款人或担保人为被告,也可以将他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为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权益,将借款人和保证人一并做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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