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三年多,男方失踪两年,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也没到,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会不会判离?求解答

离婚
2019-03-30 19:18: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分居两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不是必须分居两年才可以提起诉讼。起诉离婚后,法院调解是必经程序,对分居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一般在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大部分都会判离的,但也不是说百分百。至于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和取得的合法收入和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平均分割的,5岁以上的孩子由谁抚养就要看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看谁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健康。
    你如果想要孩子那么就要找出你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
  • 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要法院认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才会准予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且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吸毒、赌博、家庭暴力、虐待、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情形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认为感情已经破裂,要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才会认为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予离婚。
  • 分居半年并不是判决离婚的理由,法律上并不支持自动离婚。主要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之间的感情破裂,分居只是一个可观的条件,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只要双方同意情况下。如果您要是诉讼离婚的话,法院会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才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如果双方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话,会作为判决离婚的一个理由。
    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判决离婚。
    分居两年只是法官在判决离婚的时候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根据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