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前谈了一个女朋友 是外地的, 后来他怀疑了??,前两个月宝宝刚出生 他就跑了,??我现在没有他的任何证件,??怎么给我孩子上户口?

2019-03-30 20:1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申报材料: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
    2、民政部门批办的《收养证》;
    3、无利害关系的二位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经过的证明
    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
    (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 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从权属上讲,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属于共同共有。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出生后一个月之内必须要给小孩子办户口。
    办户口的流程:
    1)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2)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
    (3)持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带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验证入户。超计划生育的还要出具相关的处罚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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