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是否可以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是否可以支付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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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要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
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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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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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
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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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