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在广场活动区买一双名字XX领跑”的鞋子,但事后回家发现不是“XX品牌,销售表上的注释是1。如果我们的商品有问题,我们应该在三天内更换;2.如果您穿着它,洗涤或商标不完整,请不要更换它;3.请保存收据以备更换;4.促销产品不参与更换。这双鞋是今天买的。你还能要求全额退款吗?
消费者维权
2022-06-06 06: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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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必须保证售出商品的质量,如果售出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无条件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即便是打折商品也不能例外。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其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就必须依法退货。
经营者对消费者从其处购买的商品,要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这是基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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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物时请保存好相关的凭证信息,商品出现问题时凭证信息成为是否能退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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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