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年联系不上老公,想离婚可是去法院起诉他们不肯立案,说没有联系方式,这样如果要离婚怎么才能把婚离了

离婚
2019-03-30 21:5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借款合同,又有借出款的事实,借贷关系成立,可以起诉。除了合同,还要有将款借出的证据,比如收条,比如转账凭证,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不是您是否同意。您不同意离婚的意愿,人民法院会给予充分考虑,但在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也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 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