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离家出走半个月,她说她不想要两个孩子,她给了孩子抚养费,我去起诉离婚,她同意协商离婚,我撤回诉讼,然后我就联系不上她了。一年后,我要起诉离婚。法庭会有判决吗?我可以要求给我两个孩子吗?让她一次性付给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
2022-06-06 12:3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给孩子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起诉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缴纳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怀孕时离婚如果孩子顺利出生也应当承担抚养的责任,给付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