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有孩子,孩子户口只能上在女方户籍地吗

离婚
2019-03-31 05: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女方只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双方没有房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户口问题根据公安局户籍管理解决。
    3.孩子可以由一方抚养,因孩子年满十周岁,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对自己进行生活补贴。
  • 收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23条第1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因此,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只有到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关系才依法成立。
  •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是违法的。从违法程度看,有三种情况:
    一是与别人发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导致怀孕生孩子。这种情况,一般应当接受违纪、违反计划生育法的处理。
    二是与别人非法同居期间,导致怀孕生孩子。
    这种情况,除应当接受违纪、违反计划生育法的处理外,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只要一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的。
    三是与别人重婚,导致怀孕生孩子。这种情况,除应当接受违纪、违反计划生育法的处理、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只要一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的后果外。
    重婚是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