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在试用期间,被告知不合适,我可以要求结算试用期工资,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22-06-07 10:0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规定,对应聘者先试用3个月再签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只有保底工资,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通常以不太符合需要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 员工在试用期讨薪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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