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已经工作了12年。入职两年后,我没有购买社会保障,但我给了现金补贴,并在合同中约定。两年后,我从14年开始购买社会保障。员工突然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这合理吗?我们必须接受吗?

2022-06-07 14:0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时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关于合同解除的具体事项和合同解除后的权利义务等,比如如何办理离职手续,如何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奖金提成、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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