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4月,我所在单位没有给我交保险,直到2017年12月才解除劳动关系。社保方面称单位欠费,但如果单位不补回来怎么办?

2022-06-08 08:4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争议是一种特殊的劳动争议,这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比较复杂,由于社会保险待遇的实现,离不开社保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因而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经常出现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的交织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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