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在2012年末,没有取得驾驶证,私自驾驶车辆撞伤一人,交管部门认定我负全部责任。

2018-07-30 17:4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划分事故是谁的责任,一般交通事故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完全责任,无责任.事故赔偿根据责任来划分,其次,有没有驾驶证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并不是主要原因,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根据是谁不按规定驾驶引发的事故,没有驾证的人驾车如果是正常的行驶的情况下,去撞他,也是的全部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也就是保了十万的险,的责任造成二十万的损失,保险公司出十万,自己出十万.无过错,就由对方赔给.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自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索赔。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理赔,不足部分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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