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我先后向朋友借了近50万元。我在石家庄,另一方在海南。由于地狱之间的隔阂,我没有拿到借条,但我保留了转账记录和汇款记录。我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取回欠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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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
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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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债务纠纷根据借条的具体内容,是有
诉讼时效的,如果对方一直不还,建议你尽快起诉以免耽误诉讼时效,也可以带着借条去咨询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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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