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车辆占道 我方摩托车驾驶员追尾人已死亡,交警大队判我方全责,责任认证书已经下来,我方不满意,去哪里起诉 ,怎么起诉!

2019-03-31 10:2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被追尾后,如果对方不交维修费的,可以由车主先行支付车辆维修费用。之后,再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与对方协商要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起诉时,应向法院提交诉状、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费用的发票及其它要求对方赔偿的损失(如因处理事故而产生的误工费、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等)的证据,并按法院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院受理后,会择期进行开庭审理,并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会依法判决。
      在法院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或保险公司仍不在调解或判决确定的时间内支付赔偿的,则车主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发生追尾事故后,通常应当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后制定交通事故则热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如果能够认定追尾一方负全责的,可以要求赔偿下费用:
    1、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停车费、拖车费、修理费、车损如果严重可以主张车辆贬损费。
    2、关于人伤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可以主张精神损失抚慰金、伤残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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