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签一份工作。老板说我必须干三年。如果我在三年内辞职,我将支付3万元违约金,但如果我感觉不好半年,我可能会辞职。这真的会赔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6-08 18:2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而言,劳动者有权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劳动者可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辞职,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 一般来说,劳动者签了合同辞职是不需要赔钱的。但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或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其他情况下,劳动者辞职的,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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