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8年2月加入一家公司,并于2018年3月被该公司解雇。有什么补偿?此外,我已经有10年零一天没有休带薪年假了。如何计算补偿

2022-06-08 21: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存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公司辞退不需要赔偿。若公司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辞退劳动者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