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清包工,但是单付太低,工资发不出去。最后工人去劳动局拿工资,导致总收入超过总支入,劳动局逼着公司发。我应该为这笔钱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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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
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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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是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例如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向试用期间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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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