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店时拿了别人的钱包,那人报案了,派出所立案了,但是拿钱的把钱以还给当事人,拿钱的已经被取保候审,还用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3-31 12:3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形式担保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规定:被告人具有系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的;  
    (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人民检察院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程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上述人员申请取保候审的,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有权决定的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期限: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 公、检、法三机关均有权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即刑事诉讼任何阶段均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见刑事拘留期间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但考虑到是毒品犯罪,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较大一般不宜取保候审,因病申请取保候审的,最好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
    申请取保候审的,可以由犯罪人自己提出,或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或由其聘请的律师提出,向有关机关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不是同时提供)即可。取保候审期间须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没收保证金并刑拘,严重的还可以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
  • 取保候审保证金能要回来的。

    保证金是担保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然后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解除之后就完全没事了的。

  • 一、嫌疑人贩毒能否取保候审需要结合案情,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等,不能一概而论。
    二、取保候审的定义: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保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五、被取保候审人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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