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有两个办公室,以后我会付钱的。由于经济困难,他于2003年卖掉了房子。当时,因为他不明白卖房子的事情,所以他在卖房子协议书上签字并亲手打印,但我没有亲自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不知道如何将所有权转让给房屋委员会。可以认为转让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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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签订房屋
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的,属于违约,如果买卖
合同中对
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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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