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当我有女儿而不能生育时,我能收养另一个孩子吗?此外,生育子女的人未婚且怀孕。他们应该通过什么程序被收养

收养
2022-06-09 11:1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子女的不能再收养孩子,不符合收养条件。《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 没有结婚的也可以领养孩子,但必须与被收养孩子相差40岁,基本无疾病.要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各地办理收养的流程大体相同,但不同的收养情况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和材料却是不同的
  • 不能生育,可以收养小孩的,收养小孩的流程如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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