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也登记了离婚证,但现在对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不同意,能不能起诉

离婚
2019-03-31 13:3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分割共同财产的优势在于是双方自愿行为,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节约司法资源。但协议分割共同财产也有一定的缺陷:
    ①当事人容易反悔。由于缺乏法律的强制力的,当事人虽然达成协议容易,往往也容易反悔,导致不履行协议。
    ②容易导致不公平。当事人双方的知识水平、权势地位、社会阅历不同,当事人在协议过程中的地位就不同,当事人一方容易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强制另一方接受不公平的条件,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这不利于对当事人尤其是妇女的权益的保护。
    ③容易被当事人滥用。由于协议离婚以达成离婚协议为前提,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往往利用另一方当事人急于离婚的心理,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④容易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夫妻双方恶意串通,通过协议方式将财产全部转移给一方,由于另一方与债权人约定债权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致使让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⑤容易导致当事人一方隐匿财产。由于缺乏第三方的监督,当事人一方也没有必要的手段调查另一方持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容易导致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协议离婚并且已经领取结婚证后,对分割财产反悔,在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应该在财产分割存在问题的前提下提出。
    如分割不存在问题,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婚姻法解释二》对上述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协议离婚以后,就孩子抚养费还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的。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