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雨天在过红绿灯的时候正常通过绿灯,由于左转车道上有车正在转弯没有看见左前方的情况,等开出红绿灯的时候突然发现左前方有辆电瓶车,然后我下意识的右打方向避让了他,当时没有感觉到异常,过了几天交警通知我说我在此路段撞人了,把了一辆电瓶车,车轮都撞飞了,当时有点想不通我的车好好的 怎么撞到人了,然后马上去了交警队处理,等交警帮我车辆拍照的时候才发现 左后轮轮毂上有划痕,看来当时真的是带到那辆车了,开电瓶车的是闯红灯过来,伤的倒是不重。

2018-07-30 18:2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所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电瓶车车主应当依照上述规定承担责任。

  • 1、电动车驾驶人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该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纠纷处理。
    2、骑电瓶车的时候被人撞了,撞人的人受伤了,撞人的人的健康权受到侵犯。如果对方的伤害是骑电动车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应当赔偿对方损失,但是如果是对方故意碰瓷导致被撞,则无需赔偿。
    3、如果涉及赔偿,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疤痕经鉴定构成伤残的情况,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如果被电瓶车撞到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侵权行为人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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