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换过的单位工作了八年。由于薪水问题,我想离开。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向我支付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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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
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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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赔的呢,公司解散员工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员工解除合同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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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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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