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项目经理。2017年2月至4月,我在青岛工作了三个月。在中间,我花了3000元的生活费,没有给任何其他的钱。2016年,我没有写这封信,但我还没有写。我现在无法协调。我怎么能要求薪水呢。

2022-06-10 18: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