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和同村村名交换了一块土地。三年后,我们发现它的土地亩数不够。双方只是最初的口头协议。现在我们要求对方不让土地收回,伤害我们的家人。这块土地能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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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口头赠予未依法进行登记,未发生
物权变更,可以收回。《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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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土地性质。如果是农村荒山荒地承包
合同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承包期未满的情况下收回土地,构成违约,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如果是指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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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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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