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6年6月加入该公司。公司于2018年2月安排了年假。带薪年假只有两天。劳动法不是规定我连续工作12个月后可以享受5天的年假吗?2018年《劳动法》有没有调整?公司安排合法吗?

2022-06-11 11:3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年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 你好,对方的说法是合理合法的,我国法定的年休假是工作满1年至10年可以休5天的年休假,工作满10年才可以休10天。但是也不一定是这样的,你们公司的文件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您有没有与你同时进公司的人,对方的假期是怎么放的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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