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劳动合同签订了3年,在所在公司服务了15个月但只赔偿一个半月;2.周六周日加班及平时8小时以外加班未未付加班费;3.社保公司应交部分未支付费到位;4.公司承若的绩效、年终奖金、转正调薪未兑现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31 19:3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单位不发奖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除非合同里明确了相关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六十二条第三点,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应得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应该注意的是,奖金与其他方式的工资一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由用人单位有关制度规定的。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或者用人单位通过工资支付、绩效考评等制度规定了奖金的发放方式,而用人单位不支付,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要求支付报酬,包括奖金。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比较多,但是已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以加班过多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赔偿。
      劳动者只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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