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2年8个月!现在怀孕7个月!公司因经营不好!要协议辞退我!给一个月工资!我没答应!现在还在协商中!Qing问我最少可以拿到几个月的补偿

2019-03-31 20:25: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不知公司辞退员工时有多发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签了解除合同协议后,还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只要劳动者不是主动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辞退补偿已经付了,可是后面发现单位按规定少补了如果已达成协议,并且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你无权反悔。
    虽然你认为少发了,但是当初你已同意,应信守承诺。
    除非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在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有胁迫或你存在重大误解。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第一,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合同,若解除,则需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的2倍。 第二,按应发工资计算经济补偿。 第三,若公司未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