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几天前发生了一起车祸。涉案人步行在交通哨所与该辆汽车擦伤相撞。当时,他没有想太多,认为这没什么。司机送受害人回家,并为其支付了300元的碎玻璃费。受害人不记得车牌号,也没有留下电话。当他回来时,他发现剧烈疼痛,去医院发现骨折,你能找到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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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交警处理呀,然后由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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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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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伤残鉴定出来了以后,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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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