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社保交了5年了,没有社保卡明名交钱,税务交,这样情况,我5月份还去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1 06:2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给您交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交社保,且如果您因公司未交社保而离职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但如果您主张公司伪造劳动合同的,您需要证明该签名是伪造,且您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您的入职时间以及工资水平,您举证会有一定的麻烦。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社保卡没钱的原因:
    1. 如果你每月都在缴纳社保,那么都会定期将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打入到你的社保卡中。如果你买药或者住院消费掉,那么里面就会没有钱。
    2. 一般社保卡有两个帐户,一个是养老帐户,一个是医疗帐户,如果只交医疗保险,未交养老保险的话,是没有余额的。
    除此之外,还有此类情况应该是持失业证参加医保的个人参保人员的可能。
    根据医保政策,个人参保的正常缴费比例为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0%,其中
    3.5%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普通门诊治疗、购药;
    6.5%划入医保统筹账户,用于住院治疗。
    而失业人员可按社会平均工资的
    6.5%缴费,仅享受医保参保人员同等住院待遇。因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不能再提现使用,这就意味着失业人员
    3.5%的个人账户资金掌握在自己手中,是“活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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