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婆婆2013年带病投保,交了三期保费了,属于骨髓癌,今年2017年了,我报案想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可保险公司拒赔了,我该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19-04-01 06:35: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理赔要分情况:
    1、如果本次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而超载只是加重了事故的后果,根据保险法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但会实行一定的绝对免赔率;
    2、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即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你超载而引发的、超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 若符合理赔规定保险公司拒赔的话可以向保监会投诉,投保后只要报案及时合法、保险公司不会拒赔的;
    参看理赔流程;
    车辆出险之后拨打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根据提示依次说明情况并按要求操作;
    (1)提供保险单号;
    (2)提供报案人姓名、与被保险人关系、报案人联系地址、电话、其他联系方式,如果是业务人员报案,还应提供业务员号;
    (3)提供出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其他再联系方式;
    (4)说明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原因、出险经过、出险结果等项目。
    (5)投保公司受理后专人勘察核实,符合规定的按照程序办理理赔。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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