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不合,女方出轨离家出走但并未离婚,财产会怎样分配,女方出走后各自的财产也是共同财产吗后各自的财产也是共同财产吗?夫妻感情不合,女方出轨离家出走但并未离婚,请问财产会怎样分配,女方出走后各自的财产也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4-01 06:51: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家出走这种方式不符合我国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是自动视为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
  • 我国法律规定,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的,那么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只能处分其自己所有的半数份额,对于另一半份额由全体继承人共同享有。如果想要得到全部遗产需要相关人员放弃自己的份额转归一方。
    另外夫妻财产公证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就是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不能列入公证范围的。鉴于您的问题较多较复杂所以律师只能做上述原则回答。如有需要您可以直接咨询律师以便给予更详细的解答。
  • 财产分割: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 首先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一方有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