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夫妻双方所欠的房屋和生活费的债务是否应当共同承担

离婚
2022-06-13 10:1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如果债权人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夫妻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则双方都具有承担债务的责任,如果一方债务无法清偿时,由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完后,再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在夫妻间明确财产归个人所有的除外)。当夫妻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