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5年
离婚
时给了19000千元的
抚养
费,并且也写明不再支付抚养费,现在对方到法院起诉我继续支付抚养费,我要给吗?
离婚
2019-04-01 08:4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委托诉讼
代理
人,提出回避申请,进行和解,接受调解,撤回自诉,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
证据
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起诉离婚在哪办理: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后分割,同时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分配。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问题可以依照下列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必须支付抚养费吗
1561
怀向阳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不给抚养费能起诉吗?
01:27
2345
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民法典
556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
民法典
603
胡水清律师
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抚养费可以追加吗
01:30
2345
有权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给付抚养费吗
民法典
299
请问,离婚协议上写明了不用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后可以起诉对方支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是法院起诉离婚的,我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我只能决绝支付抚养
1、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现在父亲以此为由,不再负担我的抚养费,我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他
夫妻离婚后,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给抚养一方孩子成年之前的抚养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