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销售员。我在11月份卖出了一批产品。客户没有提前付款。我知道我现在还没付钱。我一直在追他们。客户表示自己没有钱。由于债务没有收回,公司在11月第一次向我收取1350元的工资。今天,离新年只有几天了。该公司表示,债务没有追回,工资也没有在11月和12月支付。我没有钱回家过年。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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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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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
债务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处理。还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等实现自己的债权,若债务人只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重新约定还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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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