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法人占股40,我占股60,现在法人不算账,也不拿出营业执照和公章,根本不配合,好像公司是他一个人的一样,我怎么样才可以维护我的权益,或者能不能把法人变更到我自己名下。

消费者维权
2019-04-01 10:24: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企业法人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产生企业法人变更的效果。也就是说股东虽有变更、法定代表人虽有变更,但是企业法人主体并没有变更。因此原土地出租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若企业法人主体发生变更的的,比如公司分立、公司合并的,就要分情况来区别对待了。若公司合并的,原则上原来的被合并的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并后的新的企业法人主体应该继承,也就是说原来的合同由新的企业法人主体继续负责履行。
    若公司分立的,则要看你们双方在土地租赁合同中对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有没有约定,有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则需要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 法人变更需要出具新的股东会决议就可以变更,工商局不会禁止变更法人。只是变更法人时新法人和旧法人都要在场,要签字确认。还需带上身份证原件。原法定代表人离职但未变更登记情况下的法律问题法定代表人在被免去相关职务后、被变更登记之前的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
    实践中,法定代表人被罢免职务或离职时最易与公司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这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如何确定离职的法定代表人之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无论是被罢免、解聘或是自行离职,当法定代表人之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终止时,其随即丧失了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前提条件或基础条件,尽管在工商登记上该人依然还是法定代表人。
    既然丧失了这一基础条件,那么法定代表人(就该具体自然人而言)就无权代表公司,其必须主动停止继续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对外行事。换言之,其应主动避免对外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行事,而且应主动向第三人表明其不再有权代表公司,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否则,对外其构成虚假陈述,对公司则构成无权代理,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基于公示公信原则,尽管基础任职条件丧失,第三人仍然得以信赖工商登记信息而认为该人有权代表公司。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问题:
    1、如果两公司之间变更仅限于名称变更,则新公司仍应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因名称变更而改变。
    2、如果新公司与原公司变更仅限于股东变更而改变,也不影响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
    3、如果公司注销,需要公告债务,否则注销程序违法。注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