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段时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一名汽车司机。另一辆电动车闯红灯。我撞到了他,大腿骨折,头部受伤。交警事故认定我和对方责任相同。五五分,对方在医院治疗,对方出院,保险公司完成赔偿。后来对方向我要了一些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我需要在法律义务上赔偿吗?

2022-06-14 05: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误工费全责方需要进行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 你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产生误工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对方的误工费。如果受害者的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损失也可以一并要求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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