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今年4月买的房子是屋顶,交房后发现漏水。去找物业,物业承诺修,到现在快11月还没修,一直说修,只承诺不修。我还打了市长热线,还没有修理,我该怎么办?请给我一些建议!谢谢
-
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业主可以请求解除
合同和赔偿损失。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关于业主维权,可以与其他受到侵害的业主一起去当地的房管局
物业管理科投诉维权,也可以求助当地的新闻媒体,实在不行就大家联合起来一起起诉物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