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与该企业签订了三年的第一份合同,在该企业工作了六年。第二份合同尚未签署。现在企业为了降职而解雇我。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何计算。非常感谢。

2022-06-14 06:5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无故解雇我的补偿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降职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降职为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变更,必须以劳动合同作为约定的先行依据或有调整岗位的法定理由,否则你有权拒绝,要求公司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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