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姐的儿子交通死亡有一定的赔偿款,死者生前八岁父母离婚后,抚养权由其死者母亲抚养,但死者父亲一直为尽到抚养义务,死者生前跟母亲从出生户籍所在地一起迁入他母亲婚前户籍所在地,应其母亲离婚未得婚前任何财产,再其离婚后势单力薄收入微博,所以死者母亲不得不外出务工,因此在死者生前从父母离婚未成年期间因其抚养人母亲为了孩子能接受教育和基本生活费的来源不得不外出务工,所以监管死者的义务不得不由死者的父母的母亲(外婆)代管,死者的外婆从死者生前1999年小学一年级在迁入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一直代管到死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初中毕业2007年。请问,死者的外婆能不能参与死者的死亡赔偿款的分配!

离婚
2019-04-01 10:4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会支持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因为刑事犯罪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没有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 夫妻双方因为婚外情的原因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需要进行庭前调解,可以直接依法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婚外情的过错一方支付其相应的离婚赔偿,法院应当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