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杭州一家公司的海外业务经理。自2018年5月加入公司以来,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购买社会保险。2019年1月,公司无故解雇了我。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加入公司后,公司应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并解雇我,并应向我支付3月份的补充工资,但到目前为止,公司只向我支付了工作工资,而应支付给我的绩效和佣金尚未支付给我。我可以对公司提起劳动仲裁吗?

2022-06-14 09: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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