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老公因为打架被送进看守所 请问在看守所期间我可以去探望吗 还有我想了解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什么不同

刑事辩护
2019-04-01 11:1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纯吸毒的一般都送去戒毒所或者拘留所。被送去看守所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有其他的案子,不单是 吸毒的问题。二是当地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是共用一个地方,也就是三所合一的格式。
    如果搞不清状况,可以问一下,亲属可不可以探视,可以的话就是后一种情况。
    另外,不管是刑拘,拘留 或是强制戒毒,警方都会通知家属。送物品只能家属去(带身份证),而且还要检查后才能送到被关 押者手中。
    如果被刑拘,就只能送生活用品,衣服,被子,并且不能探视。
  • 刑事拘留拘押在看守所,家人是不可以探望的,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
    拘留有三种: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近亲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只有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的律师可以会见。
    这在我国刑诉法、民诉法、治安处罚法中有明确规定。

  • 1、犯罪嫌疑人因打架致人轻伤,被关进看守所,这至少说明警方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刑事犯罪,并依法进行刑事侦查,侦查完毕后,将相关案卷移交检察院,由检方认定是否符合审查起诉的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却是存在,且检方最终批准逮捕并未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同时人民法院再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只能等被定罪的犯罪分子服刑完毕后,方能获得自由。问题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的罪名分别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具体最终司法机关会按照什么罪名提起公诉、定罪,需要看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是否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动机、犯罪方式、受害人的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2、因矛盾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以主观上发泄情绪、寻求刺激、无事生非、逞强耍横的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名受害人轻伤或两名受害人轻微伤、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他人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随意殴打残疾人、孕妇、老年人、未成年人、城市流浪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纠集多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4、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或积极参与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A、聚众斗殴人数度、规模大。B、多次聚众斗殴。C、持械聚众斗殴。D、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依据刑法
    232、234条追究刑事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92条、293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7条
  •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看守程序,有两种途径:
      
    1、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看守所管教要求转达,也可以在办案部门提审时要求办案部门转达。
      
    2、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其近亲属或监护人代为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 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 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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