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离的一家单位,但劳动合同没解除,是不是要等到合同期满,才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1 11:22: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自离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三种,即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和双方协商解除,并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无故旷工可以当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三种,即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和双方协商解除,并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如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准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第
    一、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同时证明其规章制度为劳动者所明知;   第二,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要公开,即必须及时有效地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劳动者本人。完成了这些程序,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才能被合法解除,用人单位也毋需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虽然存在无故旷工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但如果其并没有通知用人单位准备辞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将劳动者的旷工行为看作其主动辞职,更非法律上并不存在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医疗期满了,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 因此如果发生了相关的意外,员工在住院治疗且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进行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

  • 1、自离属于一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仍要支付工资的,但是因为自离,造成公司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