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57周岁,,84年参加工作,单位性质属区办单位。至2000年,因单位精简人员离开。后打零工为生,一直没交养老保险。06年在另一家企业干话,买了三年保险。后企业不景气,合同期满,09年离开厂又没买养老保险。又打零工。15年考虑年纪大,自己出钱又续买保险。现在快到退了,社保同意补交?要7万多块钱,不包括医保,一下子钱很紧张。现在听说在94前参加工作,没交保险可视同交费年限,我要怎样才能把84至94年的十年工龄合并到养保险。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1 11:5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离职职工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要求补缴是你的合法权利,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要求无果,你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补缴社保的个人主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超过时间,劳动监察等行政部门不会再受理其投诉。
  • 工作年限是指组织人事部门行文录用或聘用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日期。工龄计算时间是指计算工龄认定使用的时间。二者主要区别为:
    1.工作年限是以文件确定的,而工龄计算时间是要通过认定的;
    2.工作年限可以是工龄的一部分,但是工龄绝对不是工作年限的全部内容;
    3.对于大多数工作人员来讲,这两个时是一样的,不必要重新认定,但对于转业军人、民办教师转公办教育等特殊人群,他们参加工作时间不一定就是工龄计算的时间。
  • 第一,缴纳社保,自愿的,国家没有规定首先一次性缴纳多少钱,
    第二,缴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但是缴费越多越好,领取的就越多,
    第三,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个人承担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单位缴费,养老保险个人承担基数的8%,个人缴费要缴纳20%,如果缴费基数相同,退休费是一样的。现在没有什么合同工缴费,。
    正式职工缴费,都是一样的,凡是企业职工,都是城镇职工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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