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子后再领结婚证,孩子已经上户口了,现在本人想婚迁过去丈夫那边的户口,丈夫家的计生站要我罚款再给出证明,这样合法吗?

2019-04-01 12:16: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继承权与户口之间没有关联性,子女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使子女没有上户口,仍然可以继承遗产。   
    2、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非婚生子的,给新生儿上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不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n母亲生孩子的住院病历。  父或母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须母亲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政府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合法,因未交纳社会抚养费而不办理入户的,不符合公安部的规定,管理户籍是公安机关而不是政府。违反计划生育的,就应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没有,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需要回原籍开具证明。
    婚迁户口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n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还是需要开具证明。公安部规定,给新生儿上户口,不需要提供准生证。
    不符合二孩标准生育二胎的,同样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再次交纳社会抚养费。
  • 就法律而言,没领结婚证签离婚协议书无效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未婚生子上户需要本人或者监护人带着《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到父母一方户籍所属的派出所即可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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