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工人在工地上摔倒摔断了脚跟。现在快到中国新年了。我该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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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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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摔伤的属于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因此,赔偿应该找用人单位以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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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工伤问题进行赔偿时,可以先行申请确认工伤,接着双方进行协商确认赔偿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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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