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辞职,第二天就没去。 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直到现在才发。 还说要扣我试用期三天。 按短期工资计算合理吗?少给我4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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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请病假,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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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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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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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